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(示范文本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(建标造函[2015]48号)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 的要求,现对《意见稿》征求修改意见。请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、省内各甲级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,对《意见稿》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修 改意见,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:56296439@qq.com。
联系人:省局造价管理科 舒培
电话:0791-88319060
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
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