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建招标[2015]18号
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(市)招标办,省冶金、农垦、南昌铁路建管站(办):
为贯彻和落实《关于在全省工程计价活动中推广使用国家2013清单规范计价应用软件的通知》、(赣建价发[2015]12号)的精神。经研究决定,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2013清单计价规范招投标软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凡2015年8月1日以后办理招标备案的工程项目,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须采用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—2013)及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。
二、在2015年8月1日以前按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—2008)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,并已送财政审核的工程项目,可按财政审核后认定的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招标(招标人在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送招标文件的同时,附送审时间证明)。
专此通知
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
2015年7月27日